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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rms of Service
一、課程與費用

1.1 本校提供越後湯澤地區(岩原/湯澤中里/神樂/神立)之滑雪私人教練課程,同一堂課最多 4 人一組。

1.2 課程費用表(日圓計價,雙板 SKI 與單板 SB 同價):

 半日 3 小時(09:00–12:00 或 13:00–16:00)
  1–2 位 ¥50,000/3 位 ¥55,000/4 位 ¥60,000(第 3 位起每加 1 位 +¥5,000)
 全日 5 小時(09:00–15:00,含休息 1 小時)
  1–2 位 ¥75,000/3 位 ¥85,000/4 位 ¥95,000(第 3 位起每加 1 位 +¥10,000)

1.2-1 計價規則:基礎價已含 1–2 位(1 位與 2 位同價);加人費自第 3 位起計。一班上限 4 位,5 位以上必須拆班,總價為各班分別依上表計價後加總(例:6 位全日拆 3+3 兩班=¥85,000×2=¥170,000)。
1.2-2 指名費與神樂雪場加價為按日另計項目,與人數加價各自獨立疊加,詳見二之一。
1.2-3 上表以外之課程、堂數或時段(客製、包班等),以本校書面報價為準。
1.2-4 本表數字與本系統標示如有不符,一律以本表為準。
1.3 課程費用不含:纜車票(雪票)、裝備租借、住宿、交通、餐飲、保險加保等;除非報價中另有載明。

二、付款與預約成立

2.1 本校採線上全額付款制:客人於本校線上預約系統(Rezio)選定課程、日期與人數後,須於系統上一次付清該課程之全額費用,付款完成待人工確認後,訂單成立。
2.2 付款完成後,本校系統即鎖定該時段之教練與名額,並發送預約確認。
2.3 無訂金/尾款之分期:本校不另收訂金或尾款,課程費用於下單時一次付清。
2.4 付款透過 Rezio 線上金流處理,支援之付款方式以 Rezio 結帳頁顯示者為準。
2.5 客製、包班或複雜需求(多日組合、指定特殊行程等)無法於線上系統直接下單者,請透過本校 LINE 官方帳號詢問,由專人提供報價後另行安排付款。

二之一、指名費與雪場加價

2-1.1 客人如欲指定特定教練或特定證照等級,須於課程費用外另加指名費:指名 Level 1 教練加收 ¥5,000/日;指名 Level 2 教練加收 ¥7,500/日(按日計收,每上課一日計收一次)。
2-1.2 神樂雪場因場地與交通條件,凡於該雪場開設之課程,另加收 ¥10,000/日(按日計收,每上課一日計收一次)。指名費與雪場加價可同時適用(例如指名 Level 2 教練並於神樂雪場開課,兩項加價各自計收、合計加收)。
2-1.3 上述指名費與神樂加價於 Rezio 下單時一併結算,屬課程總額之一部分,取消退費比例以含前述加價之「已付全額」為基數計算。
2-1.4 本校不收取行政手續費。

二之二、幣別與費用負擔

2-2.1 本校所有價格均以日圓(JPY)標示與結算,不接受其他幣別報價或折算。
2-2.2 匯差負擔:客人如以日圓以外之幣別付款(例如信用卡由發卡機構自動折算),因此產生之匯率差額由銀行與客戶負擔;本校不承擔匯率波動所生之差額。
2-2.3 本校不收取任何手續費:本校對客不加收行政手續費、匯兌手續費或跨境手續費。
2-2.3-1 銀行端費用之歸屬:發卡機構、往來銀行或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依其自身規定向客人收取之費用(例如國外交易手續費、匯兌手續費),係由該機構直接向客人收取,非本校收取,本校不經手、不代收,亦無從減免或退還;此類費用由客戶負擔。前條「本校不收取任何手續費」係指本校自身不向客人加收費用,不表示客人與其往來金融機構之間不會產生任何費用。
2-2.4 退款一律以日圓計算:退款金額依第四條退費規定,以已付日圓金額為基數計算,所得日圓金額全額退回原付款信用卡,不扣除任何費用。

三、上課雪場之確認

3.1 因雪場合作許可、雪況、場地狀況等因素,本校得於上述四雪場間調整上課場地,並事先通知客人。此類調整不視為本校違約。

四、客人取消/變更(階梯式退費)

4.1 客人如需取消或變更,須以書面(LINE 或 Email)通知本校,以本校收到通知之時間為準。
4.2 退費階梯。因本校採線上全額付款,退費比例以客人「已付全額」(含指名費與神樂加價)為基數計算:

 上課日前 30 天以上       全額退還
 上課日前 15–29 天        退還已付全額之 50%
 上課日前 14 天內(含當日)、未到 不予退還

 曾辦理改期之訂單,退費比例以原訂上課日或改訂上課日起算之較嚴者為準。
 因傷病之退費另依 4.2-1 辦理,不適用本表。

4.2-1 傷病之退費:參加者因傷病無法參加課程,並檢附醫師診斷證明、且該證明載明不適合從事滑雪活動者,尚未上課部分之課程費用不適用 4.2 退費階梯,全額退還。
 (1) 退費範圍以「尚未上課」為限:①單日課程於當日開始前取消者,全部費用均屬尚未上課,全額退還;②課程一經開始,該日費用即不予退還;③多日課程按尚未上課之日數計退,已完課日數不退(例:3 日課程於完課 2 日後因傷病中止,退還尚未上課之第 3 日課程費用);④指名費與神樂雪場加價亦按尚未上課之日數同比例退還(該二項係按日計收,未上課之日即不計收)。
 (2) 傷病嚴重程度由醫師認定,本校不自行認定:本校不設任何傷病清單或嚴重程度門檻,一律以醫師診斷證明之記載為準;診斷證明未載明「不適合從事滑雪活動」者,仍依 4.2 階梯辦理。
 (3) 申請時點與診斷證明:本款之適用以本校收到客人書面(LINE 或 Email)通知之時間為準(同 4.1),不因診斷證明較晚送達而改變;訂單於診斷證明到齊並確認記載相符後,始執行取消與退款。本校不訂診斷證明之開立期限或有效期間。
 (4) 同行者:同行者本人未傷病者不適用本款,仍依 4.2 階梯辦理。但傷病者之診斷證明載明需同行者照顧時,該同行者比照本款全額退費。

4.3 課程日期變更(改期):上課日前 14 天以前,以既有教練檔期優先,可免費改期一次;上課日前未滿 14 天之改期,比照取消階梯辦理。旺季期間不受理改期——旺季係指:跨年元旦連假、農曆春節連假(含連假前後各三天)、和平紀念日(2/28)連假期間;實際日期以政府行事曆公告之連假為準(26-27 雪季參考:元旦 2026/12/31–2027/1/3、春節 2027/2/1–2/13、228 2027/2/27–3/1)。
4.4 團體(同單多人)報名之部分成員退出:退出成員之費用不適用 4.2 退費階梯,直接全額退還。其餘成員依實際人數按定價表重新計算(僅扣除退出者之加價金額,非重新均分),課程照常進行。退出之名額得由他人遞補,建議遞補者與原成員程度相近。
4.5 退款方式:本條款所定之各項退款(含本章、第五章、第五之一章、第六章),依各該條規定計算之應退金額全額退回原付款信用卡,不扣除任何手續費(含金流手續費)。

五、本校(學校方)原因之取消

5.1 因可歸責於本校或不可抗力之學校方原因——包括但不限於:教練簽證未核准、雪場合作許可未取得、指定教練因傷病或不可抗力無法授課、雪場停止營業——導致課程無法履行時:
5.2 本校將全額退還客人已付之全部款項(不扣除任何手續費),並優先提供以下補償方案供客人選擇:
 (a) 優先改期至可行日期;或
 (b) 更換同等資格之教練或調整雪場後履行。
5.3 本校承諾:凡屬學校方原因,主動通知永遠先於客人發現,並於判定日(如簽證人力判定)後立即聯繫受影響之客人。

五之一、教練遲到之補時與退款

5-1.1 教練應準時抵達集合地點。如有遲到,原則上須於當日課程內補足遲到之時間。
5-1.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(如車輛故障、天候狀況等)致無法準時到達時,教練會於第一時間主動通知。
5-1.3 無法補足時間時,依遲到時間退款,以每 30 分鐘為一級距、不足一級距以一級距計:遲到 1–30 分鐘,退還該課程費用換算之半小時金額;遲到 31–60 分鐘,退還一小時金額;以此類推。

六、天候與停課

6.1 因暴風雪、雪崩警戒、纜車停駛、道路封閉等天候或安全因素導致當日無法安全授課時,本校得停課。
6.2 因天候停課將提供以下處理,由客人選擇:免費改期(以既有教練檔期為優先);或就未履行之課程退還相應款項。
6.3 已開始之課程中途因天候中斷,未完成部分協商處理。

七、兒童學員特別條款

7.1 兒童學員參加課程之年齡下限為 4 歲;未滿該年齡恕不受理報名。
7.1-1 人數上限規則:未滿 8 歲之兒童僅接受一對一教學;8–12 歲者可與成人一起上課,其中 8–12 歲兒童至多 2 位;超過 12 歲與成人相同,不適用本條之兒童人數限制。
7.2 未滿 18 歲者報名須由法定監護人填寫家長同意書與健康聲明,並於訂購時線上完成簽署。
7.3 依課程安排,本校得要求家長於指定範圍內隨行或待命,以處理如廁、失溫、情緒等突發狀況;細節於行前通知說明。

八、語言與集合方式

8.1 本校以中文為主要授課與溝通語言。
8.2 集合採現地集合:本校於上課日前 7 天寄送行前通知,內容含集合地點、時間、教練姓名與教練 LINE 帳號、緊急聯絡方式。
8.3 本校不提供載客服務;交通以指引方式協助,公司車輛與教練通勤車輛不載送學員。

九、責任限制與保險說明

9.1 滑雪為具風險之運動,客人參加課程即表示了解並自願承擔運動固有風險。
9.2 本校依規定投保責任保險目前正在洽談安排中(預計開季前完成投保),於本校可歸責範圍內依保單條款理賠。
9.3 強烈建議客人自行投保旅遊平安險/海外醫療險,以涵蓋個人傷害、醫療與後送費用。本校之保險不等同客人個人保險。
9.4 對於因客人未遵守教練指示、隱瞞健康狀況、擅自脫隊或超出課程範圍之行為所致之損害,本校概不負責。
9.5 本校之賠償責任,於法律允許範圍內,以保險理賠或客人就該課程實付金額為限。
9.6 教練資格保證:本校教練均持有國際滑雪教學系統認證。如經查證教練證照確有不實,本校將全額退還該課程費用,並加計該課程費用一倍之賠償。
9.7 本章之責任限制與免責約定,不免除本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所應負之法律責任。

十、個人資料

10.1 本校依隱私政策蒐集、處理個人資料(含姓名、聯絡方式、健康聲明等),用於課程安排、聯繫與安全維護。
10.2 部分資料可能保存於雲端服務(如 LINE/Google),本校已於隱私政策告知。
10.3 課程期間拍攝之照片/影片,其使用方式與退出機制詳見隱私政策「肖像權與課程影像使用」一節。

十一、爭議處理

11.1 本條款之解釋與爭議,以日本法為準據法,並以日本法院為管轄法院(非專屬管轄);發生爭議時,雙方應優先以協商方式解決。
11.2 有任何疑義,請於成交前以 LINE/Email 與本校確認。

十二、報名須知

12.1 為確保學員安全及學習效率,課程將以兒童或進度較落後者為主。
12.2 課程皆須配戴安全帽(不分成人與兒童,全員強制配戴),上課過程中並請遵守教練指導。
12.3 為安全及學習效率,課程開始後請勿替換學員。
12.4 請提前預約並於課程開始前 1–2 小時租借裝備。若因個人因素遲到,不予延長課程。
12.5 課程費用僅含教學服務,不含雪票、裝備、住宿、交通等其他費用。
12.6 本校以中文為主要授課與溝通語言,採現地集合(行前通知於上課日前 7 天寄送,內容含集合時地與教練資訊);本校不提供載客服務,交通以指引方式協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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